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资料:
1、提取人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
2、提取人本人到场办理;夫妻代办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授权证明材料;
3、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
4、开发商证明;
5、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6、申请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还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⑴购房人和提取人均为缴存职工的应出具提取人与购房人关系证明;⑵购房人属非缴存职工,不能申请提取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非本中心缴存职工另需出具缴存地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自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7、配偶或直系亲属共同购房产权比例的按比例计算提取额,未产权比例的按产权人数平均计算产权比例,再按产权比例计算提取额。
8、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多人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仅允许其中一方及配偶按照产权比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注:1、本人及配偶存在未结清本中心及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办理。
2、此项业务不含全款付清购房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