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爆发以来,攀枝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人社部、四川人社厅部署,切实发挥工伤保险作用,开通“三航”助力疫情防控。
实施工伤保险“护航”。落实国家和省里工伤保险政策,于大年初一出台文件,明确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除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外,还将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纳入工伤保障范围,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开启工伤保险“首航”。疫情发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退役军人事务三部门印发通知,将公务员群体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和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纳入工伤保障范围,扩大了工伤覆盖群体,结束了我市公务员长期无工伤制度保障的历史。
开辟工伤办理“快航”。对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事故伤害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优先服务。缩短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专门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快速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