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吗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06-05 13:10

  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标准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根据法律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是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来作为基本参考标准,再结合当事人的实际经济水平和“超生”情节来综合确定征收数额的。

  一、“超生”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吗

  社会抚养费的标准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根据各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以及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征收数额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如果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法律的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如果不缴纳,将收取滞纳金,计划生部门还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所以说征收社会抚养费,是根据当地城镇的具体情况,不是全国一个标准。

  二、相关法律规定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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