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日起,青岛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自2021年10月1日起青岛市的失业金也有新标准,详见正文。接下来跟社保网小编一起来看看最新相关资讯吧。
2021年10月1日起,青岛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失业金月标准=最低工资标准x90%:
青岛失业保险金标准为:
折算或累计后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 失业保险金享受月数 月待遇标准 满1年 3个月
【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保费】
按月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医保费,个人不缴纳职工医保费
【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医疗费报销】
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女性,享受生育医疗费报销待遇
【领取失业金期间死亡丧葬待遇】
目前,在按月领取失业金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去世的,其遗属可按法规享受遗属待遇 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即墨区西海岸新区 自2021年10月1日起1890元/月 按月发放 满2年 6个月 满3年 9个月 满4年 12个月 胶州市 莱西市 平度市 自2021年10月1日起1710元/月 按月发放 满5年不满10年 18个月 满10年及以上 24个月 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说明 【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缴费时间需折算】 折算公式: 2021年8月1日前农民合同制工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x70% 【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方案后失业保险缴费时间计算】 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折算后+2021年8月1日后的实际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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