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伤保险新政让农民工“伤有所保”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8-23 15:28

21世纪经济报道1月5日,人社部、住建部、 国家安监总局、全国总工会等四部委联合下发,旨在促进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得到有力保护。

据报道,四部委同日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的贯彻实施工作。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视频会议上介绍称,建筑业目前从业人员近4500万人,其中3600万人是农民工。

多位保险业内人士认为,此意见的下发短期内暂时不会对商业建工险产生较大影响,因为部分地市、县、区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暂还要求建筑企业为施工人员办理建工险,甚至作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审批条件之一。但未来两者之间的替代作用可能会有所改变。

配套措施需多管齐下

其实,早在2006年,原劳动保障部和原建设部就联合下发,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规定,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随后在全国开始推广,大部分省市也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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