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满一年如何报销费用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8-25 11:36

  咨询人:朱女士

  本省内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如何报销生育险费用

  回复部门:佛冈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生育前一个月及生育当月已在本地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并在本省内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则可提供以下资料到社保局窗口进行办理:

  清远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生育医疗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书和出院记录等;参保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新生儿出生证、计划生育服务证等;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招录证明;属劳务派遣的提供劳务派遣协议;职工就业期间的工资支付凭证;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机构代码证;参保人在本省内其他县市的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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