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病理诊断或其他辅助检查确诊为恶性肿瘤,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放射治疗、化学药物治疗; 放、化疗期间必需的检查; 放、化疗期间必需的支持疗法。 2、有明显肾功能不全症状和血尿素氮>9mmol/L,血肌酐>180umol/L的慢性肾功能不全
1、经病理诊断或其他辅助检查确诊为恶性肿瘤,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放射治疗、化学药物治疗;
放、化疗期间必需的检查;
放、化疗期间必需的支持疗法。
2、有明显肾功能不全症状和血尿素氮>9mmol/L,血肌酐>180umol/L的慢性肾功能不全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必需的药物治疗;
必需的检查;
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重症尿毒症并发症的治疗,如高血压、贫血、骨病、低蛋白血症等。
3、肾脏、骨、骨髓、血管、心脏瓣膜异体移植术后需长期抗排斥反应治疗者,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抗排斥反应的药物治疗;
抗排斥反应治疗期间必需的检查;
并发症的治疗。
4、一侧肢体运动功能障碍或有语言功能障碍的急性脑血管疾病患者;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药物治疗;
治疗期间必需的检查。
5、有糖尿病及并发症状并经实验室检查证实者;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糖尿病的药物治疗;
并发症的治疗;
必需的检查。
6、经检查肝功能异常,B超检查有肝硬化和有肝功能损害者;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药物治疗;
并发症的治疗;
必需的检查。
7、心电图检查证实有心肌缺血表现的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药物治疗;
必需的检查。
8、Ⅱ期及以上高血压病并有器官损害表现的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药物治疗;
并发症的治疗;
必需的检查。
9、有明显的症状及体征,并经X线或其他辅助检查证实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药物治疗;
并发症的治疗;
必需的检查。
10、呼吸功能降低,第一秒用力呼气量占用力肺活量比值小于70%,或最大通气量小于预计值的80%的慢性支气管炎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药物治疗;
并发症的诊治;
必需的检查。
11、经心电图及X线检查证实有呼吸困难、心悸、发绀、颈静脉怒张、下肢浮肿等右心衰竭表现,或有嗜睡、精神错乱、抽搐、消化道出血等症状的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药物治疗;
并发症的治疗;
必需的检查。
12、经X线及其他辅助检查证实的结核病,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药物治疗;
必需的检查。
13、经精神病医院专科主治医师以上确诊的精神分裂症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有关药物治疗
心理治疗。
14、经实验室检查证实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药物治疗;
必需的检查;
并发症的诊治。
15、有明显症状及体征,并经检查证实的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项目有:
药物治疗;
必需的相关检查。
参见: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1年11月13日
执行日期: 200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