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商丘市人社局获悉,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从2022年1月1日起,商丘市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相关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至此,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实现18连涨。同时,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自2014年10月并轨后养老金已经实现8连涨。2018年至2020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连续三年上涨幅度均为5%,2021年上涨幅度调整为4.5%。今年上涨幅度调整为4%。
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方法统一,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要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定额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挂钩调整。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 1.3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年计算;在上述基础上,再按本人2021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1%计算增加。
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2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今年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商丘市企业退休人员预计将有16.8万人受益,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预计将有9.4万人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