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如何启封、封存、转移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11-30 14:08
  单位公积金账户:

  1、单位启封封存

  启封:被封存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职工续缴或达到提取条件时,公积金中心或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启封手续。

  封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公积金中心的,职工再就业后,其所在单位经办人可直接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启封手续;

  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在单位的,单位经办人填报《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启封手续。

  2、单位转移

  转移条件:

  本辖区范围内职工工作单位之间正常调动的;

  单位合并或分立的;

  集中封存户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办理材料:

  《韶关市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和《韶关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批文证明材料。

  3、单位开户登记

  开户条件: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及其受托银行办理开户缴存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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