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间是多少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11-30 12:06
  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之日起1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按周期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报建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至百元位;

  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年提取一次;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电梯安装验收1年内可申请提取。

  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受理后,十个工作日内划出资金

  办理场所:市公积金中心及所辖各县公积金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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