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11-30 16:04
  一、办理失业保险申报登记的流程

  申报范围:

  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法律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申报地点:

  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国有企业、市属事业单位、县以上集体企业在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申报登记;区属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在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登记;县级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在县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登记。

  市失业保险管理处的具体受理部门:

  失业保险管理处征缴科、审计科。

  政策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社会保险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

  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职业证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 在线提问
  • 找专家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Copyright ©2017-2024 保险海 厦门望江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闽ICP备16037912号-1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1939号

保险海是一个网上买保险网站,推荐合适保险代理人、提供在线保险咨询服务。网站地图

买保险,保险咨询,欢迎拨打免费保险客服热线

400-616-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