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遂宁市医疗保险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8-01 09:38

【导读】:小编根据中国.射洪官网2017-04-10 发布的【遂宁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了解到遂宁市医疗保险的销范围、比例、缴费标准等问题的解答。

第一部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问:哪些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医疗保险

答: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总额,若职工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为基数。

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在职职工缴费比例为单位7%,个人2%。退休人员达到规定的缴费年限不再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缴费标准为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9%。

问: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怎么划拨

答:个人帐户划入金额=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划入比例。在职职工划入比例为36岁以下2.8%,36岁到46岁为3.0%,46岁以上为3.2%;退休人员个人帐户划入比例为3.5%。

问:参保人员可以报销门诊费用吗

答:普通病就医门诊费可使用本人社保卡个人账户就诊。符合慢性特殊疾病门诊待遇享受条件的,该病种门诊就医所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内的费用可以按相关规定报销。

问: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如何计算

答:单位参保职工在缴费次月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享受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断保12个月以内,补缴清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本金、滞纳金后,参保人员享受断保期内的医疗保险待遇;断保超过12个月,断保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不补缴、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参保单位参保第一年的缴费月份若少于9个月,其参保职工当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封顶线按照享受待遇月份计算。断保后续保和灵活就业人员初次缴费满1年后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问:城镇职工医保住院费用是如何报销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入院时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按照就医地经办机构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预缴金,出院结算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结算个人支付费用时多退少补。参保人员出院时,应当仔细审核住院费用清单,确认住院费用,参保人员只需与所住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出院。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答:参保人员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入院时需按照就医地经办机构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预缴金,出院结算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结算个人支付费用时多退少补。参保人员出院时,应当仔细审核住院费用清单,确认住院费用,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出院。问: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入院手续及医疗费用结算

问:参保人员该如何办理住院手续

答: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预交部分费用,出院时结清个人自付费用即可,相关审批手续由医院代办,属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由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结算。

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该如何转移接续

答: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以下4种情况:

1、转入我市并随新就业单位参保的,由单位经办人员持用工劳动合同书或工作调动手续、身份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等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时,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转出地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2、转入我市无接收单位的,参保人持转出地出具的《参保凭证》第三联、身份证、近期1寸彩色照片、中国银行存折等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由医保经办机构与转出地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

3、转出我市并在转入地随新单位就业的,单位参保的由原就业单位经办人员申报人员减少,个体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机构终止银行代扣协议。

4、转出我市并在转入地无接收单位的,单位参保的由原就业单位经办人员申报人员减少,个体参保人员到医保经办机构终止银行代扣协议后,由本人或原就业单位经办人员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我市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参保信息后,出具《参保凭证》第三联,参保人将《参保凭证》第三联交与转入地经办机构后,两地经办机构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部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问:城乡居民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长期居住本市的外地户籍人员。

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和缴费标准有什么规定

答: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2月底。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由户籍所在地的乡政府、街道组织参保;非本市户籍在校学生由学校代参保。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分设两档:第一档150元/人·年;第二档270元/人·年。城镇“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Ⅰ至Ⅱ级残疾人、重性精神病人等特殊人员选择第一档标准缴费的,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选择第二档标准缴费的,差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问:城乡居民医保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是如何报销的

答: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患普通疾病的门诊医疗费用按80%的比例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年度报销限额为90元,具体办法由区县制定。狂犬病疫苗全程接种,可凭发票到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报销200元。

问: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人员入院时应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相关身份证明以及医院要求的其他资料,按照就医地经办机构的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预缴金,出院结算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结算个人支付费用时多退少补。参保人员出院时,应当仔细审核住院费用清单,确认住院费用,参保人员只需与所住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出院。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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