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遂宁市医保局在完成新冠肺炎患者住院费用结算的基础上,对第一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开展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工作。截至目前,在遂宁市内住院的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已结算83人次,医保基金支付30.59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市医保局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积极履行职能,切实强化资金和政策保障,并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要求,确保患者不因费用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及时预拨医保基金4120万元给定点治疗医院,专项用于新冠肺炎患者治疗。
据了解,市医保局将符合国家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对其中超出现有医保“三个目录”范围的药品按甲类药品报销,医疗服务项目直接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截至目前,遂宁市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院住院75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8.15万元;异地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院住院8人次,医保基金支付2.44万元。
温馨提示:银保监会财险部拟修订财险公司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