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遂宁市调整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
据了解,遂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实施以来,保大病、托底线功能得以充分发挥,较好地遏止了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这次优化和完善部分医保政策,是通过提高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降低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在不增加个人缴费的情况下,让全市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群众,大病保险的保障待遇进一步提高。具体而言, 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普通城乡居民从13500元调整为11350元,农村贫困人口从13000元调整为5675元;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从33.6元/人调整为54.20元/人。
对此,市医疗保障局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大病政策调整,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尽快让政策调整落地;各县医保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政策调整落地,确保遂宁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政策全面落地落实。
遂宁市优化调整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解读
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医疗保障局优化调整了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在不增加个人缴费的情况下,提高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降低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为什么要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如何调整调整政策后,将给城乡居民参保群众带来哪些利好采访了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张智勇。
为何调整
完善遂宁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医疗保障是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压舱石”。遂宁市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以来,其保大病、托底线的功能得以充分发挥,较好地遏止了重特大疾病参保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对健全多层次疗保障体系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