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出台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细则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0-03-31 09:34

从市医保局获悉,市医保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出台《遂宁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细则》,明确以“减、缓、免”为核心的阶段性减免医保费措施,助力我市企业轻装上阵,有序复工复产。

“市医保局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精心组织,在确保我市职工医保基金中长期可持续和职工医保待遇及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推出了这三项措施。”市医保局局长张智勇告诉,“减、缓、免”阶段性减免医保费三项措施,是市医保局在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系列举措之一。

“减”,即对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费率由7%降至3.5%,减征期限5个月,该项措施将惠及全市3477家参保企业,预计为企业减负1亿元以上。

“缓”,即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无法按时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的,可以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完成。

“免”,即疫情期间缓缴的医保费用免收滞纳金。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予以补报,同时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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