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什么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一、零散失业人员备案及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待遇办理程序
办理零散失业人员备案手续,企业需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市人社局出具的“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审批通知单”;
2、失业人员档案:
失业人员参加工作的初始录用手续及调入失业前所在单位的相关手续;
企业与职工个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文件;
市人社局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函;
3、失业人员档案转递通知单。
上述资料提供齐全,审查核定后,办理档案接收、登记手续。
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及申领失业保险办理程序
企业办理失业人员备案手续后,应通知符合失业条件的人员,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按照规定,在其户口或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纳入社区管理手续后,到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办理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份;
2、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市直失业人员社区登记证明》;
4、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每月20日前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于次月25日后持本人身份证明、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存折。
二、成建制失业人员备案及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理程序
办理失业人员备案,企业需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市人社局出具的“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审批通知单”;
2、失业人员享受待遇、期限和失业证编号登记表及U盘;
3、失业人员档案:
失业人员参加工作的初始录用手续及调入失业前所在单位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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