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生育保险报销办理需满足什么条件,提交哪些材料呢?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2-05-11 12:21

  报销标准

  生育医疗费用补偿定额标准为:

  1、早期妊娠门诊流产 250元;

  2、早期妊娠住院流产 1000元;

  3、中期妊娠住院引产 1500元;

  4、正常阴道分娩 2000元;

  5、阴道手术助产 2200元;

  6、剖宫产 4000元。

  属下列情况之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支付所有生育保险待遇:

  违反我国计划生育有关法规生育及擅自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职工所在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拖欠生育保险费的;

  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

  其他不符合生育保险法规的。

  台州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台州生育保险产假待遇和生育津贴标准

  报销条件

  1.所在单位必须按照法规参加了生育保险并履行了缴费义务。

  2.必须连续缴费满十个月。

  3.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法规的条件,即符合我国计划生育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或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并经计生部门批准的,或符合上述生育条件但妊娠后流产的。

  报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5. 汇总清单1份;

  6. 出院纪录1份。

  7.如男职工报销则另外再提供女方无业证明1份;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女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请

  参保职工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

  2、受理

  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工作。条件不符,不予报销并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

  3、审核

  当场材料,核实真伪,审查申请人享受待遇资格,剔除不能报销或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根据产别核定生育津贴,当场打印生育待遇结算表。

  4、复核

  对已经完成审核的生育待遇当场复核,如错误退回重新申核。

  5、签字确认

  已经完成复核的生育待遇结算表当场交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人核对银行帐号和户名。无误后当场返还结算表参保单位联和参保职工联。此业务对外现场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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