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潍坊市调整了部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10-28 08:34
  近日,潍坊市人社局联合发文明确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全市部分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10月底前,调整部分将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供养亲属。

  原破产企业致残程度五至六级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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