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2020年2月1日以后在减免期内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可享受阶段性减免工伤保险费政策,按施工总承包单位划型,并享受相应的减免政策。根据文件规定,临朐县符合减免政策、需退费的建设项目涉及的建设单位29家、项目54个,退费总金额700758.66元。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疫情期间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退费工作,临朐县社保中心统筹谋划、主动作为,“一条主线、两场会议、七份材料”,通过系统数据维护、编制宣传材料、召开专题通报会等形式,稳步推进退费及政策宣传工作。
同时,临朐县社保中心将疫情期间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退费工作及相关政策问答等内容通过“临朐社保”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发布,线上线下,齐同并进,有力地推动了疫情期间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及退费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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