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起,山东省文登市2013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凡具有文登市本地城镇户口、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参保。
连日来,文登市社保中心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居委会,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讲解等方式,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参保方式等相关政策,群众续费和参保热情非常高涨。 截至今年12月31日,18周岁以上,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享受低保或身患1-2级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30元。
其中,参保城镇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至3万元部分,支付比例分别是:一级医院70%、二级医院65%、三级医院55%。同时,城镇居民连续参保缴费未发生住院费超过5年的,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提高5%,超过10年的,提高10%。 文登城区居民的缴费时间和地点,可关注所在办事处、开发区或居委会的通知。各镇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居民到各镇劳动保障所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