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流程办事流程:
1、工程项目招投标
2、工程项目登记:须带材料: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程序:①业务管理员对单位填报的《温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审核表》进行审核。②经审核无误后,对参保单位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将相关的信息输入电脑,同时打印《审核表》。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办理窗口:各社保经办机构
3、申报缴费须带材料:《温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审核表》和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程序:①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已建立银税库联网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其缴税银行账户中存足应缴费款后,可持上述资料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并采取实时扣款方式,费款扣缴成功后,主管地税分局打印税收完税证。②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未建立银税库联网的建筑施工企业可凭上述资料到主管地税分局办税服务厅申报并采取门征缴费方式,经刷卡或转账扣缴成功后,主管地税分局打印税收转账完税证。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办理窗口:市区各建筑施工企业到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外来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到温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或温州市建筑业代征点办理缴费事宜。
4、人员登记须带材料:第一次须带《建设工程项目代缴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的协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税收转账完税证》。办理程序:①建筑施工企业提供经总包单位项目部确认的《温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②业务管理员对《花名册》中的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由业务管理员盖章签字,其中一份交还用人单位留底。③业务管理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员名单输入电脑。办理时限:按参保登记的人数确定时限。办理窗口:各社保经办机构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必须如实申报。
5、工伤认定职工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参保地对应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温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7、待遇核定须带材料:①《温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书》或《工伤审批表》②未及时申报登记的职工,应提供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的《建设工程项目未及时申报名册职工补办参保登记确认表》③病历、出院记录、医疗费用收据④有伤残等级的职工应提供《温州市职工因工致残程度鉴定表》⑤项目竣工后,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应提供《温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工伤职工待遇支付延期表》⑥因工死亡的职工家属应提供,殡葬管理部门出具的火化收款发票及证明、法定继承人有效证明或代理书⑦有供养应提供本人所在地居委会、街道、乡政府有关无经济来源证明、户口簿等材料⑧因交通故事引起的工伤应提供《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办理流程:①建筑施工企业提供经总包单位项目部确认的《温州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②业务管理员应对企业填写并盖章的《申报表》等内容进行审核。③对符合要求的予以输入计算机,并打印《温州市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单》。经业务科长审核后,予以保存。④业务管理员通知申报单位来领取《核定单》的同时告知报销金额并要求单位开据收款收据。⑤参保单位凭《核定单》和单位收款收据到财务科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办理窗口:各社保经办机构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