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几类人不适合走住房公积金贷款模式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9-10 14:22
  哪几类人不适合走住房公积金贷款模式下面由南方财富小编为您介绍。

  1.征信问题

  存在不良征信记录的购房者是很难申请到公积金贷款的。

  当购房人遇到下列情况,如:信用卡逾期连续3次或累计6次;车贷月供逾期累计长达2-3个月;目前房贷月供逾期累计长达2-3个月;因存在信用不良被法院起诉等时,都无法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此外,拖欠水电气费,手机停用后未及时销号产生欠费等等,也都会影响到购房者的征信,从而导致其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购房者最好在决定走公积金贷款模式后,尽快查询个人征信记录,如发现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建议积极主动寻找解决办法。

  2.公积金账户异常

  全国各地的公积金账户的缴存比例、补缴等情况的要求都各有所异。法律规定,一般借款人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倘若不满90天,并且,自申请公积金贷款起向前推算,未能足额按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开发商拒绝

  不是全部开发商都欣然接受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买房的,倘若购房者与开发商签完了合同,在办理银行房贷时,得知“本楼盘不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这就说明开发商拒绝接受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所以一定要事先问清开发商能否接受公积金贷款后再走贷款流程,否则后期会遇到贷款麻烦的。

  4.公积金贷款未还清

  在限购城市,公积金贷款要求一般较严格。假如购房者以前曾动用公积金贷款买过房,而且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至今仍未结清,那么,很有可能其第二套房是无权再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的。

  5.首套房面积过大

  国家为了打击投机性购房,对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条件设置了一定限制。即无论首套房是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还是一次性付款,只要家庭首套房面积大于140平米,那么,就算一次也未使用动用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时,也无权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6.非住宅性质房屋

  法律规定,以下用途性质的房屋,购房者在贷款购买时,不得使用公积金贷款: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商住两用房、车库和别墅及其他非居住用房;非国有土地土地性质等。所以人们在贷款购房时,需要想清楚房屋的用途性质,若想用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就不能触碰以上用途性质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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