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吉首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向相关企业下发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保险政策告知书》,从2月份起对符合减免条件的参保企业实行工伤保险费用阶段性减免政策,以减少疫情对企业的影响,支持企业渡难关、稳发展。
该中心一负责人介绍,根据《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今年2月起至6月,吉首市中小微企业工伤保险应缴单位部分免缴,以单位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从2月起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工伤保险应缴单位部分。
据该中心初步测算,这一政策让全市企业减免的工伤保险费达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