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为给企业纾危解困,2月16日,我市超前启动市直2020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
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象及标准分别为:对参保职工500人以下的企业,直接由人社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按其2019 年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
对参保职工500人以上且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 的企业和2019年确定的受贸易摩擦影响的外贸企业,经企业申报,有关部门确认,由人社部门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分别按其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和60%予以返还。
对其中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按6个月人均失业保险金与参保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
对已返还50%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中不减员或减员率低于5.5%以及符合困难企业条件的,分别按相关标准补足失业保险费返还额。
疫情期间,推行业务不见面办理。对参保职工500人以下的企业,在咸宁市失业保险QQ群中上报企业名称、开户行和银行帐号即可。
对参保职工500人以上的企业,登录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点击公共就业选择全部功能失业保险网上申报——进入稳岗补贴页面按照提示填写所需信息——提交即可完成申请事项。
咨询电话:823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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