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公积金基数调整2021 7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是多少?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07-16 09:25

  7月5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

  关于核定2021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的通知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做好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年度核定工作,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及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核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自2021年7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9年月平均工资调整为2020年月平均工资。按照呼和浩特市统计部门发布的“2020年呼和浩特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9549元”计算,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不得高于22386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372元;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不作调整,仍为1760元。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和单位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单位可在5%到12%之间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 在线提问
  • 找专家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Copyright ©2017-2024 保险海 厦门望江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闽ICP备16037912号-1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1939号

保险海是一个网上买保险网站,推荐合适保险代理人、提供在线保险咨询服务。网站地图

买保险,保险咨询,欢迎拨打免费保险客服热线

0592-31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