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用人单位参加医疗保险指南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0-03-31 09:24

用人单位参保指南

●参保登记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信用代码证、社保登记表、工资花名册。

办理时间及地点:每月1至30日在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参保登记手续。

●缴费基数的核定

缴费基数核定时间:每年待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发布后,核定西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当年的缴费基数。

所需资料:用人单位报送时须提供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和由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的基数申报花名册。

缴费基数的核定:参保单位在职职工是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缴费基数,低于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纳基数。

●缴费标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6%缴费,在职职工本人按缴费基数的2%缴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退休人员不缴费。

大病救助基金的筹集:在职职工每人每年4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60元。

●缴费申报及方式:

申报时间:参保单位可在每月1至20日在市、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当月医疗保险费的申报。

所需资料:申报时,须提供单位减员或增员的相关文件填制相关表格,经过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核定该参保单位当月应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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