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下文主要介绍2019年西双版纳的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流程和领取金额。
1、职工失业前用人单位为该职工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职工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失业登记证,并有求职要求。
一、领取材料
1、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聘合同等有关文件;
2、参保的缴款凭证《托收单》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
4、失业人员《户口簿》;
5、失业人员档案。
二、领取流程
1、查验身份,审核申领条件;
2、出具决定书;
3、申领结果,业务办结。
1)申请人获得《失业保险待遇不予计发决定书》申领失败;
2)申请人获得《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申领成功社保机构于次月按月支付失业保险金到失业人员银行账上。
1、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满3年的,领取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满4年的,领取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5、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6、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备注:以后每满1年的,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