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2021 7月雅安养老保险上调多少?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07-24 08:13

  雅安市印发《雅安市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实施意见》明确,要在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础上,完善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调整优化个人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实施意见》明确: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共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在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方面:

  《实施意见》指出,我省基础养老金标准在中央确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元。参保缴费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正常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2元。

  同时,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倾斜,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加发标准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执行。

  《实施意见》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一次性抚恤金按其死亡时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针对个人账户,《实施意见》明确: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 在线提问
  • 找专家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Copyright ©2017-2024 保险海 厦门望江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闽ICP备16037912号-1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1939号

保险海是一个网上买保险网站,推荐合适保险代理人、提供在线保险咨询服务。网站地图

买保险,保险咨询,欢迎拨打免费保险客服热线

400-616-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