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以广东省的生育险报销规定为例: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可增加产假30天;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怀孕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晚育的,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