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法律意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市工伤保险处今年全面推进在建工程项目务工人员参保,并联合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出台了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参保办法,全面推进“同舟计划”的实施,维护工伤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建设单位遵法守法的自觉性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针对在建工程项目员工流动性较大的特点,市工伤保险处制定了灵活参保的办法,落实了制度的“防火墙,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即建筑与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参保时未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的农民工发生事故后,只要在规定时间内“补登”,即视为参保。此举极大地增强了建设施工企业参保积极性,较好地保证了农民工待遇落实到位。
此外,为提高工作效率,市工伤保险处开通了网上业务申报平台,让参保单位更方便、快捷地办理工伤保险业务,方便参保单位经办人员,通过互联网办理工伤保险相关业务。截止3月,已有700多家参保单位与市工伤保险处签订了网上业务平台申报服务协议。
从4月1日至6月30日,市人社部门还开展为期3个月用人单位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稽核申报工作,依法督促用人单位如实参保,保证基金全额征收。对逾期未稽核申报的参保单位,其人员异动受理与待遇支付予以暂停;并建立清欠台账与部门联动机制,积极追缴工伤保险欠费,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市工伤保险处负责人透露,目前,人社部门正积极探索水利建设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的参保办法,同时推进补充工伤保险试点,多举措力求让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职业人群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