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加快建设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公布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名单和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医保部门积极推动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医保基金监管先进经验。湖南长沙市、张家界市、湘潭市分别入选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和医保智能监控示范点。
根据工作方案,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内容,一是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持作用,建立健全数据筛查、财务审计、病历审核等合作机制。二是构建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强与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协作,进一步健全统一部署、联合检查、案件通报、案件移交、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合行动、“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统筹推进基金监管重大行动开展、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实现基金监管全链条无缝衔接。
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内容,一是探索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路径,重点探索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和指标体系,相关信息采集、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内容。二是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机制,把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履行服务协议、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绩效考核等情况,作为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医师、医保药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将考核结果与预算管理、检查稽核、费用结算、协议管理等工作相关联。三是鼓励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医师、药师等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规范和自律建设,制定并落实自律公约,促进行业规范和自我约束。四是积极推动将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