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湖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两项补贴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村进行申请。
哪些人群可以申请奖励扶助、特别扶助金呢具有南湖区户籍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973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超生的;现存一个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每人每年可以领取960元奖扶金。
另外,具有南湖区户籍;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包括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有关生育数量的规定生育子女和合法收养子女,只存活一个子女的情况;合法收养子女包括法律法规承认的事实收养子女的情况;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同时满足以上五个条件的,由政府给予独生子女死亡父母每人每月1000元特扶金;给予独生子女伤残父母每人每月850元特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