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掖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在哪办理
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楼4号、5号窗口
二、张掖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设定依据
1、《失业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
2、《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二十二条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
第二十三条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跨统筹地区转迁,失业保险费用的处理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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