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前颁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发改委等6部门近日组成评审领导小组,对《药品目录》所涉相关药品进行相应调整。
据悉,江西省对国家《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有15%的调整权。2004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共有乙类药品1625个,以此为基数,江西省可调整品种合计不超过244个。江西省调入重点考虑的药品是1997年至2003年的新药、进口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入的药品,工伤及生育保险特殊需要的药品以及省内原研、独家生产、疗效显著的药品等;不考虑的药品包括儿科用药、预防用药、滋补药、减肥药、口服泡腾片、口含片、各种洗液等剂型,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等。
调出重点考虑的药品包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专家建议删除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出的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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