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已启动,本市定于2023年2月20日起全面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请有申请积分入学需求者,在指定时间到公积金各办事处窗口办理或者通过网上自助办理。一起了解下积分入学吧!
为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国前列,尊重流动人员为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管理,切实做好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提高教育公共资源均等化服务效率,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结合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户籍不在中山市、目前在中山市有稳定工作、积分累计达到30分以上的流动人员,同时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由其本人申请并经市相关职能部门核实,可申请积分入学排名。
计分标准
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计分标准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分和附加分:
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
附加分指标包括人才岗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纳税情况、社会教育等六项内容。
计算公式为: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
其中,住房公积金属于基础分中的居住情况。
一起了解住房公积金得分计算方式
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
1.按法定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6分。
2.在本市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3个月积1.5分,最高限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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