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提升办理行政事务服务效能,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取消部分证明事项,其中包括申请公积金贷款不用再提交住房证明、职工死亡证明等。
据了解,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同一家庭在同一时间只能享受一笔公积金贷款,第三套房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原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申请人须提交住房证明,此次取消住房证明后,申请人只需填写《住房情况诚信保证书》,市公积金中心将通过部门联网核查了解申请人住房情况,值得注意的是,本地及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不需提交中山市住房证明,但异地公积金贷款申请仍需提交缴存地及户籍地住房证明。
本次改革还取消了“职工死亡证明”,该证明主要是用于职工合法继承人办理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批手续,由医院或公安机关出具,取消之后使用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鉴定、火化机构的火化证就可以了,不需再单独出具死亡证明;此次还取消了及申请住房贷款购房提取的“住房证明”,公积金中心可通过部门联网核查,此举将意味着在本市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借款人及配偶、差额部分借款人的父母作为共同还款人提取,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中山市住房证明均不需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