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新单位公积金怎么办?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2-08-17 08:12

  1、本市同行转移、本市跨行转移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到本市新单位工作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需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填写转移凭证到承办网点直接办理,材料留存银行备查。

  2、本市跨中心转移或转县各管理部业务

  因工作调动或辞职需将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其它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如省直、煤炭、铁路或各县管理部等缴存的职工,由原单位经办或本人带有关材料,填写转移凭证到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结息转移手续。有关材料留存市管理中心备查。

  3、批量转移业务

  市属单位因撤并、重组,需批量或全员住房公积金转移的单位,由单位经办提供本单位撤并、重组的依据,以及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报告,填写批量转移清单,经市管理中心审批后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4、转入代管户业务

  因单位撤销、解散、需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的代管户内统一管理的,单位应向管理中心报备后,提供单位职工个人身份证和个人账号,填写转移凭证经原单位盖章后到管理中心盖章,再到银行承办网点办理转移业务,有关材料留存管理中心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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