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期间,淄川区人社局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事故伤害或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开辟工伤认定、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为抗“疫”工作者提供坚实可靠的保障。
近日,淄川区某单位一工作人员在抗击疫情值班期间受伤。2月6日,接到该单位申报工伤报告,局工伤认定科室立即组织专人到单位,现场审核材料、受理申请、询问证人,对工作场所进行勘验,及时上报局办公会研究。为加快认定进程,办公会采取网上会议形式,由班子成员分别提出意见,真正实现快速认定。经局长办公会同意后,及时下发《认定工伤决定书》。
同时,加强局内部科室协调联动。社保服务中心立即核实该职工参保缴费情况,第一时间做好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作。2月7日,与治疗单位淄矿中心医院进行沟通,确认工伤认定后产生的医疗费出院时一并结清,职工可以安心治疗。对此前因救治该职工产生的工伤医疗费,可采取“不见面”网上办理模式,由单位通过邮箱将住院病历、费用汇总清单、医疗费发票等影印件报至经办科室,当天就可以快速审核、优先办理。随后相关材料原件可通过邮寄方式上报。
“疫情防控一线的同志很辛苦,得知有同志在疫情防控中受伤, 淄川区人社局简化流程,及时就为受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解决了单位和职工后顾之忧。”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伟说。“下一步,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淄川区人社局坚决做到快速认定,立办立结。希望用这种高效便捷的服务,为参加防疫工作的干部职工撑起坚实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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