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本月25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有所调整,并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
据了解,此次住房公积金调整涉及三项内容,分别是由现执行允许“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调整为患重大疾病不允许提取;由现执行“大修不予贷款”,调整为大修予以贷款;由现执行“担保人在为他人担保期间允许其申请住房公积金借款”,调整为不允许借款。
另外,住房公积金业务规范事项包括九项内容,分别是: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以下四舍五入;
受理贷款时需提供还款账户资料;
申请借款职工月工资收入统一按照其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