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养老改革绘就幸福晚景——巴中市平昌县大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0-03-14 11:25

随着人口老龄化日趋加剧,养老服务业已成为关系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和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近年来,平昌县始终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养老服务总体思路,以机构养老为突破,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公建民营”为路径,以老有所养为目标,大胆探索、勇于实践,走出了一条投资多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社会化的养老服务新路子。

一、坚持先行先试,搭建平台探新路。平昌县为百万人口大县,现有60岁以上老龄人口21.4万人,特困供养对象3809人,低收入群体中的失能、半失能老人3826人,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远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养老服务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加之政策机制不健全、市场培育不充分以及资金、人才缺乏的问题日渐显现,社会资本望而却步,公办机构举步维艰。为着力破解公办养老机构发展的路径依赖、短板制约和瓶颈困扰,2014年,平昌县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综合区域经济水平、地理条件、资源优势等因素,率先在白衣、驷马、得胜、西兴等4个农村敬老院开展“公建民营”试点工作,开辟了养老服务改革新模式。在试点工作中,先后投入150余万元对试点公办敬老院的管网设施、服务设备、公共环境等进行了全面改造升级,既降低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的准入门槛,也减轻了社会资本的营运负担,为政府与社会资本搭建了良好的合作共赢平台。同时,按照有专业养老服务管理经验优先、经营业绩突出优先、社会信誉良好优先、职业资格证书优先“四个优先”的原则,采取社会化招标方式,公开征集敬老院管理运营业主,择优比选服务团队,充分调动市场优质资源向公办养老服务领域聚集。通过几年来的试点推行、实践探索和典型培育,市场化路径、多元化投入、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的公建民营养老模式在全县实现全域覆盖,构建形成了管理规范、服务优质、运行高效、竞争有序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政策支撑,互利共赢促发展。在推行“公建民营”过程中,注重政府对五保对象、“三无人员”的托底供养责任,着力凸显公办养老机构的公益性、普惠性、福利性,大力实施辖区主养、区域协养、主动劝养“三位一体”的联动供养模式,优先将特困供养人员及符合条件的失能、半失能老人、孤寡老人、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纳入敬老院供养范围,充分保障特殊老人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全县集中供养特困对象2475人,供养率达65%。同时,紧紧扭住提高敬老院入住率这个关键,在优先满足特困供养人员入住的前提下,对剩余闲置的养老床位向社会人员提供有偿代养服务,努力提高床位利用效率,有效解决了供养人员不足的问题。近年来,累计代养社会人员86人,直接创造经济收益60万元。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定补金划拨到敬老院统一分配使用,并将敬老院日常运行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实际入住人数,按五保对象每人每年2000元、社会代养人员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运行经费补助,对按规定配备专业护理人员的给予每人每年1200元的岗位补贴。近三年来累计投入各项补贴资金1100万元。大力支持发展院办经济,充分利用敬老院附近闲置土地,组织发动部分在院有劳动能力的老人种植蔬菜、养殖家禽,在劳动中收获快乐,获取收益,降低生活成本,实现自给自足,切实增强发展能力。

三、创新管理模式,多措并举促规范。在推进“公建民营”实践中,平昌县紧紧围绕思想建设好、民主管理好、优质服务好、环境卫生好、团结互助好的“五好”目标,探索建立了“1169”规范化管理服务模式,对提高办院质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养老福利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实行院长负责制。

实行院长负总责制度,通过公开招募、竞聘上岗、考察聘任、承诺履职的程序产生院长人选,由运营方负责聘任考核,县民政局负责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合格方能持证上岗。

二是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

。在乡镇敬老院全面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投资方和在院老人5-7人组成,主要参与内务管理、财务审核、矛盾调解等工作,由乡镇民政办负责人作为政府代表履行第三方监管职责。

三是组建

6

个院民自治小组。

采取自我推荐与院民选举相结合的方式,组建成立综合协调、财务监督、膳食管理、环境卫生、互帮互助和学习娱乐等6个院民自治小组,组织协调院民常态开展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和文明评比活动,着力增强在院老人的归属感和幸福感。

四是健全

9

项院务管理制度。

根据实际情况,探索建立了岗位培训、绩效考核、院民公约、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膳食管理、卫生保健、出入登记、安全保卫等9项院务管理制度,形成了以岗位职责为依据、院民满意为基础、服务质量为核心的标准化管理体系。

四、注重服务质效,机制引领添活力。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提高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质量作为养老服务改革的终极目标,突出改革创新导向,探索建立了一站式服务、契约化管理、社会化竞争、常态化考核四大运行机制,充分释放了“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发展活力。

一是建立一站式服务机制

。突出方便快捷、便民利民,依托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将特困供养人员基本信息录入“一站式”服务数据网络平台,全面实现特困供养对象生病住院定点医治,费用报销、医疗救助同步结算。

二是建立契约化管理机制。

强化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价格公平“约法三章”,将服务内容、质量标准、优惠措施、评估考核、违约责任等内容纳入合同框架予以明确,厘清责任义务,照单按约执行,形成政府以合同为监管依据,企业以合同为经营保障的契约化管理模式。

三是建立社会化竞争机制。

坚持信息公开、资源共享、公平竞争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跨界向养老服务转型,有效承接和满足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形成开放型竞争机制和多元化服务供给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实现养老服务数量质量“双提升”、区域领域“全覆盖”。

四是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

采取一月一检查,半年一评估,年终满意度测评方式倒逼服务质效,考核结果与奖励补贴直接挂钩。对入住率达80%以上的,给予1—3万元不等的运行补助,考核得分95分以上的,每次奖励补贴资金2000元,反之,则给予减拨经费、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罚,对老人反映强烈、满意度差的,解除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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