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现将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逾期未缴的,视为自动放弃,以后不得补缴。
二、缴费标准:2019年1月至4月缴费基数按照四川省2018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80464元的50%-100%,5月至12月按照四川省2018年度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4717元的50%-300%,由个人根据本人经济状况选择确定,缴纳比例为20%。
三、缴费方式:到当地社保局刷卡缴费,也可委托亲属代缴,不收取现金。
咨询电话:
巴中市社保局:5775705
巴州区社保局:5233751
恩阳区社保局:3369992
通江县社保局:7112300
南江县社保局:8233765
平昌县社保局:6228772
巴中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