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医保局召开全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综合监测评估指标线上讨论会。为做好湖南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郴州市作为DRG支付方式改革省级试点城市,分阶段进行评估工作,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为下一步全省全面推开打好基础。
全省其他市州贯彻落实湖南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综合监测评估指标,建立以基金管理为基础、以患者安全为核心、以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为目标,涉及医保经办机构和医保协议机构的监测评估体系。
此次对湖南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综合监测评估设立三级指标:
一级指标包括医保基金管理、基金支付方式、组织实施工作、医疗及费用情况四个方面;
二级指标包括医保基金筹资、按病种付费、按DRG付费等18项;
三级指标在二级指标基础上细分,做到覆盖面更广。
为更好地发挥医保对于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尤其是供方的引导制约作用,建立起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发展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并存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险制度。省医保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省前期开展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行监测评估、摸索经验、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通过综合监测评估指标,实现科学引导和保障DRG试点工作持续稳步发展,构建包含基础准备阶段、模拟运行阶段及实际付费阶段的监测评估指标。
下一步,省医保局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市州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情况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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