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伤认定申报流程是什么
申请办理
申请人向劳动局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办理,并给予相应的原材料。
审理
1.商业保险科收到申请办理后15日内开展核查。对满足条件的理应审理,对不属于本所管的告知申请人。
2.申报材料不完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充原材料。
评定
1.经核查合乎评定标准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果通知单并告知企业和本人。
2.对不可以给予劳务关系或客观事实工作证明信的,告知申请人提到劳动仲裁的劳务关系,诉讼時间不总计在审理的要求时间段内。
3.对不符评定标准的要告知申请人。
4.对评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评定
停工留薪期满或经医治伤势基本上平稳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作能力评定鉴定工伤等级。
工伤险工资待遇
经检测合乎享有工伤险工资待遇标准的,申请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办理工资待遇审批。依据核准的工资待遇,社保中心在要求的時间内,向伤残员工支付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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