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提出从2019年至2021年,全省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75万人次,其中2019年培训25万人次。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有较大提高。
方案提出,要紧紧围绕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面向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等各类劳动者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挥龙头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和行业组织、培训机构的作用,引导帮助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培训。
完善政府引导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从失业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多种渠道筹集培训资金。以各统筹区2018年底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为基数,按照20%的比例计提资金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企业要按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其中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培训。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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