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区将“落地”实施失业保险三大新政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0-09-15 13:09

从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获悉,万州将“落地”实施失业保险三大新政,即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落实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自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

落实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今年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且参保并今年有缴费记录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200元/月。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不得跨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死亡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从次月起停发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

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记录有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阶段性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

2020年3月至6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值得注意的是,之前执行的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就业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政策,将于8月1日停止执行,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请于7月31日前赶快提供完整资料到万州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去申请。据介绍,该政策自2016年执行以来,万州共有1061人获得了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补助资金达14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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