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没给我交失业险可以解除合同吗
可以的。《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具体包括:
从未缴纳社会保险费;
欠缴社会保险费;
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按规定险种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因此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