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伤保险里的伤残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具体有哪些规定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10-19 12:38

哈尔滨工伤保险里的伤残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津贴标准

1、一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90%;

2、二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85%;

3、三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80%;

4、四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75%;

5、五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70%;

6、六级伤残:每月发放工伤前工资的60%。

二、发放要求

1、一级至四级伤残: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和职工以伤残津贴为技术缴纳医疗保险;

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伤残津贴或养老保险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基金不足。

2、五级至六级伤残: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首先应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

难以安排合适工作的,才发放伤残津贴;

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不足;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发放伤残津贴,发放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关于哈尔滨工伤保险伤残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的知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 在线提问
  • 找专家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Copyright ©2017-2024 保险海 厦门望江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闽ICP备16037912号-1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1939号

保险海是一个网上买保险网站,推荐合适保险代理人、提供在线保险咨询服务。网站地图

买保险,保险咨询,欢迎拨打免费保险客服热线

0592-31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