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后怎么办
工伤认定书下来,一般最低的赔偿为:应当赔偿职工因治疗工伤而支出的各种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可以看出,职工造成工伤的,就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然后因治疗工伤而支出的费用,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中职工是住院治疗的,还可以得到伙食补助费,还有交通费和食宿费,这些都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因此职工被认定为工伤,按照最低赔偿来算的话,职工就只能得到因治疗工伤而支出的费用,然后职工是住院治疗的,还可以得到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然后其他的费用,就得不到了。
综上所述,职工的工伤认定书下来之后,最低的赔偿就是职工的医疗费可以得到报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然后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和食宿费,也可以得到补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实际的发生的费用,来支付的。这些就是最低的赔偿了,也就是说医疗费是可以得到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