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三胎新政策2021奖励参考 湖北三孩生育政策全面放开新消息2021年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08-10 12:02

  湖北生三胎新政策2021奖励,2021年湖北三孩生育政策

  2021湖北生三胎国家补助多少钱,2021年湖北生三胎奖励最新政策,2021年湖北三孩生育最新政策。 湖北三胎罚款多少钱

  《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全文》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按照下列规定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处理:

  城镇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农村居民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所在县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前款当事人的实际年收入高于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税务、工商等行政部门核实的,按其年实际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以第一款、第二款多生育一个子女应当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多生育的子女数为倍数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二条 重婚生育、有配偶与他人生育的,对重婚者、有配偶者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征收标准的2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三条 违反计划生育和收养法律法规规定收养子女的,或者不符合生育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生育服务证》或者《生育证》生育的,按照违法生育处理,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村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经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分期缴纳的,分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第一年缴纳金额不低于应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金额的百分之四十。

  • 在线提问
  • 找专家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Copyright ©2017-2024 保险海 厦门望江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闽ICP备16037912号-1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1939号

保险海是一个网上买保险网站,推荐合适保险代理人、提供在线保险咨询服务。网站地图

买保险,保险咨询,欢迎拨打免费保险客服热线

0592-31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