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陕西省人社部门将与住建、安监、工会等部门密切合作,整合各自的职能优势,建立畅通高效的长效协调机制,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人社部门将积极协调住建部门和安监部门发挥对建筑企业管理的职能优势,落实将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时将建筑项目施工许可等信息予以公开,逐步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对不需要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建筑项目,各地劳动保障监察、社保经办机构将积极发挥管理监督职能,督促建筑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实行早期介入,共同做到建筑业参保扩面“无死角”。
同时,陕西省还将提升效率,开设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绿色通道。适应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对于在工地内发生、事实清楚、当事双方无争议的案件实行“快认快结”。各级人社部门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进一步简化参保手续,建立适合地区特点的参保流程和手续办理服务工作程序;工伤认定机构要对事故事实清楚、无争议的案件,以核查事实劳动关系为先,尽可能缩短法定认定期限,实行快速有效办案;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将劳动能力鉴定时限缩短至1个月内,可进行个案不定期随时鉴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要在15日内核定并按规定落实相关待遇。此外,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还要及时掌握开工项目数、在建项目数、参保项目数等基本统计要素,于今年6、8、10、12月的6日前报送省人社厅。